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6-03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徐国祥、卓福民、张维宾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编号:2016-09,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顺明、蒋振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
二、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决议编号:2016-09,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6-03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
·是否为关联交易:受让方暂不能确定,故目前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城公司”)30%股权予以转让。
一、交易概况
为了提高库存去化速度,加快资金回笼,经过综合考量,公司拟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将星华城公司合计100%股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整体挂牌公开转让,并放弃中星集团所持有的星华城公司70%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不低于国资备案的价格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星华城公司30%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后续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目前尚不明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星华城公司于2010年8月注册成立,系中星集团与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星华城公司注册资本16.5亿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11.55亿元,占70%;公司出资4.95亿元,占30%。星华城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3、1-5、1-6-1地块。1-3、1-5、1-6-1地块合计规划用地面积为543.5亩,合计规划建筑面积54.4万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截止2016年3月31日,已开发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已销售13.5万平方米,销售预收款为2.32亿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星华城公司账面资产总计为23.91亿,账面负债总计为12.47亿,账面净资产为11.44亿。(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及交易定价情况另行公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提高库存去化速度,加快资金回笼。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6-03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之优先受让权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参股的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星华城公司)于2010年8月注册成立,系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星集团)与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星华城公司注册资本16.5亿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11.55亿元,占70%;公司出资4.95亿元,占30%。
为了提高库存去化速度,加快资金回笼,经过综合考量,公司拟与中星集团将星华城公司合计100%股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整体挂牌公开转让,并放弃中星集团所持有的星华城公司70%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中星集团所持有的星华城公司70%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由于中星集团与我公司均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徐国祥、卓福民、张维宾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冯经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00,000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土地储备、开发,滩涂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旧区改造的投资。
2、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姜维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7,059,398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经营。
3、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曲阳路561号
法定代表人:徐孙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基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产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潢,建材加工,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放弃优先受让权所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对中星集团所持有的星华城公司70%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星华城公司账面资产总计为23.91亿,账面负债总计为12.47亿,账面净资产为11.44亿。(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因、情况说明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天津房地产市场情况未达预期,项目公司一直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况。因此,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星华城公司30%股权。具体内容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
2、经协商,中星集团与公司拟共同将持有的星华城公司合计100%股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整体公开挂牌转让。
3、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有利于公司实施转让持有的星华城公司30%股权,并提高库存去化速度,加快资金回笼。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放弃本次优先受让权。
五、审议程序
1、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顺明、蒋振华回避表决,5名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4、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决议,编号2016-09;
2、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