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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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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6-03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16,925,8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20%)的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9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287,2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收到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山西证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太钢集团持有公司316,925,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

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9月30日。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8,287,2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13元/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太钢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其他事项

1、太钢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披露的《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于2010 年12 月21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1年11月15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2、针对2015年A股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为稳定市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得减持股票,并对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价值进行合理判断,对低于合理价值的股票鼓励增持。为维护股价稳定,太钢集团积极响应号召,于2015年7月10日公告承诺:“将以不高于1.52亿元人民币增持山西证券股票,具体操作择机分期、分批实施,并承诺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53)。

鉴于出具承诺后A股市场与出具增持承诺时市场非理性下跌的情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股价趋于稳定,截止本公告日,太钢集团尚未增持本公司股票。

3、太钢集团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遵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太钢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山西证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