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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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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2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6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奋先生承诺:承诺对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71,350,000股自愿追加限售期一年,即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上述股份于2015月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性质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2016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17,56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肖奋先生持有的追加承诺限售股份调整为542,7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肖奋先生做出的追加限售股份承诺如下: 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6年6月18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271,35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内,若上述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在锁定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肖奋先生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4、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

肖奋先生于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募集资金时承诺:本次认购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2015年3月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20日。(注:因2016年6月18日、19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交易日2016年6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