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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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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5.83 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400万股(含8,4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84,534,011股(含84,534,011股)。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根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7,79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15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4日。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5.83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400万股(含8,400万股),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5.8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批准本次发行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2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5.83元/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5.7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含税)=15.83元/股-0.10元/股=15.73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400万股(含8,4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84,534,011股(含84,534,011股)。

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400万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84,534,011股(含84,534,011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132,972.00万元÷15.73 元/股=84,534,011股(取整数)。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