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6-L05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76号),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请结合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2015年及2016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说明第五季实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主要从事服装贸易、百货商品流通、商业地产、矿产资源、大型船舶建造及船舶租赁等业务,其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如下:

2、请说明第五季实业和吴联模的债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已逾期的债务情况、因债务问题被提起诉讼的情况、存在的担保和借贷纠纷等,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债务问题而发生控股权变更的风险;

回复:

经致函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吴联模问询:第五季实业和吴联模当前债务情况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日常债务。鉴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被司法冻结,因此存在因控股股东法律纠纷未能妥善解决造成股权被强制执行等潜在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控股权存在变更的风险。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L050)中也充分提示了上述风险。

3、请说明第五季实业和吴联模是否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回复:

经致函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先生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吴联模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4、请说明吴联模的户籍是否已发生变更,如是,请说明其变更户籍的具体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时间、第五季实业的企业性质等工商登记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及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户籍变更是否对吴联模承担上述债务事项产生影响,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复:

经致函公司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先生已经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先生申请随家人获取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并于2016年4月26日获批通过。本次变更只是正常的中国户籍所在地的变更。

本次实际控制人户籍变更后,第五季实业的企业性质等工商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

因实际控制人认为上述变更事项未触及《中小企业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条款,未通知上市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针对上述变更是否对吴联模先生承担债务事项产生影响致函公司法律顾问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回函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吴联模先生申请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其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若吴联模先生在贵司问询之前存在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其仍应按民事判决书载明的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不会对原判决产生影响。

5、你公司认为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