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6- 07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89号南山世纪大厦B座1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公司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下属相关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00至2.19、议案3至议案9为特别决议案,获得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刚、唐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6-078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16年1月18日和2016年1月1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和《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顺”),计划“未来三个月内,金志昌顺(含金志昌顺控股子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不高于18元/股的价格增持新潮实业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但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6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志昌顺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深圳金志隆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志隆盛”)通过金元鼎盛2号、6号、7号集合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558,751股,合计增持金额为793,515,774.09元人民币。
截至2016年6月15日,金志隆盛直接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39,691股,增持金额6,495,512.61元。
截止2016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志昌顺(含其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998,442股,累计增持金额为800,011,286.70元人民币。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志昌顺(含其控股子公司)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潮实业”)第一大股东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顺”)的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
2、截至本次增持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志昌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90,199,362股、持股比例为8.46%;金志隆盛通过金元鼎盛2号、6号、7号集合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47,334,851股、持股比例为4.4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鉴于,2016年1月 中旬A股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异常,新潮实业长期价值洼地显现。基于对新潮实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新潮实业价值的认可,并进一步增加金志昌顺对新潮实业的持股比例,巩固金志昌顺的控制权,金志昌顺拟定此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金额及实施期限:
未来三个月内(2016年1月18日做出承诺,截至2016年4月17日满三个月),金志昌顺(含金志昌顺控股子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不高于18元/股的价格增持新潮实业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但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鉴于受增持窗口期等因素的影响,金志昌顺将上述实施增持计划的期间延期至2016年6月16日。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金志昌顺(含金志昌顺控股子公司)拟通过股东自筹外加其他途径融资的方式筹集本次增持所需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
1、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志昌顺通过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以金元鼎盛2号、6号、7号集合资管计划已买入公司股票43,001,55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726,251,911.80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4.0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延期实施公告》。
2、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11日,金志隆盛通过金元鼎盛7号集合资管计划买入公司股票4,333,301股,增持金额为64,142,053.29元。截止2016年5月11日,金志隆盛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334,851股,累计增持金额为790,393,965.09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4.4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注:上述1、2项披露的持股比例与原公告比例有差异,主要是公司总股本在此期间发生变化,由原来的860,030,493股增加至1,066,114,887股。公司股本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和2016年6月2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金志隆盛以金元鼎盛7号集合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223,900股,增持金额为3,121,809.00元;金志隆盛直接在二级市场增持新潮实业股份439,691股,增持金额6,495,512.61元。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至2016年6月15日,金志昌顺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通过金元鼎盛2号、6号和7号集合资管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7,558,751股,合计增持金额为793,515,774.09元人民币。
2、截止2016年6月15日,金志昌顺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直接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39,691股,增持金额为6,495,512.61元人民币。
3、截止2016年6月15日,金志昌顺(含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完成全部实施完毕,共计增持公司股份47,998,442股,累计增持金额为800,011,286.70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4.50%。
4、截止公告日,金志昌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199,362股(持股比例为8.46%),通过控股子公司金志隆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998,44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197,804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2.96%)。
六、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金志昌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金志昌顺若今后有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