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马鞍山市九华西路八号马钢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7,700,681,186股(其中A股5,967,751,186股,H股1,732,930,000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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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苏世怀先生、独立董事杨亚达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 公司监事张晓峰先生、独立监事王振华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高级管理人员高海潮先生列席本次大会,董事会秘书胡顺良先生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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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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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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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2015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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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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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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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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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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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七项议程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为特别决议案,该议程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 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海涛先生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2、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屹,王凡
3、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瓦顿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瓦顿公司提供人民币1.7亿元的信用担保,公司已给瓦顿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的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瓦顿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为瓦顿公司提供人民币1.7亿元的信用担保,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MG-VALDUNES)
注册资本:4020万欧元
注册地点:提斯圣雷瑞市古斯塔沃德罗日路瓦朗谢讷工厂
法定代表人:乌力平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投入商品生产,维修及修理所有用于铁路运输,城市运输及机械工业的产品和设备。销售,进口,出口各种形状的钢产品。
财务信息:
货币单位: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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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瓦顿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其为提高制造能力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公司为瓦顿公司提供人民币1.7亿元的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瓦顿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发展战略的制定及日常经营均在公司控制之下,同意公司为瓦顿公司提供人民币1.7亿元的信用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贸易南京有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贸易合肥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瓦顿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的信用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巴黎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