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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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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5.28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6,00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7,958.00万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一、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98元/股)的90%,即15.28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2,001,2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32,600,3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6年5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6-032号)。

三、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98元/股)的90%,即15.28元/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1.52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5.28元/股-0.30元/股)÷(1+0.3)=11.52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00万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7,958.00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价格=6,000.00(万股)×15.28(元/股)÷11.52(元/股)=7,958.00(万股)(取整后)。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