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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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5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嘉凯城”)于2016年4月28日接到大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通知,浙商集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和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以下合称“转让方”)已于近日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签署了《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恒大地产受让本公司952,292,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78%)。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 恒大地产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许家印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且触发恒大地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即恒大地产将向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之外剩余股份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次全面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嘉凯城上市地位为目的。本公司已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6年6月16日,本公司接到公司大股东浙商集团通知,已于2016年6月16日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6]172号),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