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3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胡恩雪女士的通知,胡恩雪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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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所有比例数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2: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月 16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具体购回交易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6月 16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胡恩雪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4,706,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有1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28%,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胡恩雪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胡恩雪女士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胡恩雪女士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