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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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8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达成协议,阮鸿献先生将所持公司股票部分质押给平安大华,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原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仍为第一大股东,阮鸿献先生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6月16日,冻结申请人为阮鸿献。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阮鸿献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与平安大华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6,441,753股质押给平安大华进行融资。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7,56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5%。本笔质押业务前,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14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2.0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6%;完成本笔质押业务后,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784.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6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万股,合计被质押股份10,298.18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7.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8%。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2%。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质押股份10,298.18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7.95%。阮鸿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68.00万股,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784.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69%;刘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64.80万股,累计共质押股份514.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37%。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阮鸿献先生于2015年12月10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123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5-124号。因股价下跌,按原协议约定,阮鸿献先生于2016年3月7日将其所持股票中的300万股限售股追加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同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号。

除上述一笔补充质押外,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刘琼夫妇其他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7,783.82万股股份未质押、刘琼女士尚保留9,050.80万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刘琼夫妇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质押合同;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