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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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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6-079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7日,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盛”)发来的《告知函》:金志昌盛于2016年6月1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6,546,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金志昌盛已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一、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2016年6月16日,金志昌盛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6,546,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6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14日。

2、金志昌盛持有公司103,042,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7%。截止公告日,金志昌盛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3,008,027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6%。

二、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是公司大股东金志昌盛因融资需要而发生的,金志昌盛具有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无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若本次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金志昌盛会立即采取提前办理部分回购交易业务以降低质押风险,或以关联公司资产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抵押进行增信以降低质押风险等积极措施。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6-08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有关议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目前,由于上述申请文件中的部分材料需进一步补充,故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全部文件,故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待补充材料齐备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