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6-01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子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短期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增长,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翔”)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编号为临2015-075、临2015-076的公告),双方在两个方面建立合作:
(一)在电动汽车等动力电池所需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方面,建立合资公司。
(二)公司意向以现金方式以每股不超过人民币3.5元认购湖南瑞翔增资发行的3000万股股份。
二、相关进展
其中成立合资公司事项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合资公司尚未工商注册登记,准备工作在筹划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合资公司成立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其中《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到关于公司意向认购湖南瑞翔部分股权事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湖南瑞翔进行了友好协商,不再认购湖南瑞翔的部分股权,对方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该事项仅为双方的合作意向,并未实质性履行,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子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短期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增长,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