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6-53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6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通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和邦集团于2016年6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58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累计增持33,61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2016年6月16日增持前和邦集团持股数量为1,637,467,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4%。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1,646,05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0%。
贺正刚先生为和邦集团控股股东,为和邦集团一致行动人。2016年6月16日增持前,贺正刚先生与和邦集团合计持股1,825,027,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0%。本次增持后合计持股1,833,61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公司目前良好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信心,结合目前公司股价情况,和邦集团拟自2016年5月26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6-42号。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和邦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和邦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