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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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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38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7号)核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1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7,20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861,026.2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341,773.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CHW证验字(2016)第003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1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6年6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发行前的566,122,600股变更为708,302,600股。

现将非公开发行后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本次发行而被稀释。

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国泰君安君享友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3、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本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3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7号”文核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1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7,20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1,861,026.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5,341,773.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6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CHW证验字[2016]00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顺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连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师大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晓园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6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分别在上述两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银行专户情况如下:

1、招商银行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731902022610333,截止2016年6月6日,专户余额为607,407,555.2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020全渠道运营平台项目、郴州友阿国际广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建设银行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43050178453600000028,截止2016年6月6日,专户余额为8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常德水榭花城友阿商业广场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监管协议的有效期内,公司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存单方式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定。

公司办理的每笔存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东海证券。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东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东海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东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东海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东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磊、郑颖怡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东海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东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海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海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东海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东海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东海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6月18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40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6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16年06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为11人,实到人数11人,含独立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子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对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31日之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7,642.63万元进行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6月18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41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6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16年06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为3人,实到人数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启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7,642.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06月18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42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7,64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7号)核准,公司向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18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487,20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861,026.2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341,773.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CHW证验字(2016)第003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师大支行(账号43050178453600000028)和招商银行长沙晓园支行(账号731902022610333)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全额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自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本公司拟对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31日之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7,642.63万元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保荐机构已出具意见认为上述置换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137,642.6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7,642.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报告情况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CHW证专字[2016]0264号《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友阿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友阿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由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友阿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意见》;

5、《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6、《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6月18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6-043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7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18万股拟于2016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612.2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830.26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56,612.26万股增加至人民币70,830.26万股。公司于 201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相应修订:

一、章程修订内容

原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612.26万元(大写:伍亿陆仟陆佰壹拾贰万贰仟陆佰元)。

现章程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830.26万元(大写:柒亿零捌佰叁拾万贰仟陆佰元)。

原章程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612.26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章程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0,830.26万股,均为普通股。

原章程条款:

第二十条 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2009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9,400万股;2010年4月29日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为34,920万股。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增为55,872万股。2013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总股本增为56,157.86万股。2014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后,总股本增为56,458.66万股。2015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后,总股本增为56,612.26万股。

现章程修订为:

第二十条 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2009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9,400万股;2010年4月29日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为34,920万股。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增为55,872万股。2013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总股本增为56,157.86万股。2014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后,总股本增为56,458.66万股。2015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后,总股本增为56,612.26万股。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18万股,于2016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为70,830.26万股。

根据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报备手续等相关事宜。”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中上述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