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16-02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大梅沙京基喜来登度假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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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0人,董事王坚、吴俊豪、吴菊民先生和哈尔曼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宋俊祥、戴志浩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马欣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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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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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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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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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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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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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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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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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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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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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和金融产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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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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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个别董事或监事同时担任交易对手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等交易对手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中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45,688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417,363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194,654股,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8,912,951股,以上关联法人均已回避表决;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284,277,846股和68,818,407股,作为交易对手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东亚、吴梦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