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6-07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66名激励对象共144.156万份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可以行权,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
第一个可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037691;期权简称:岭南JLC1
二、行权数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的66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共144.156万份。若在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行权价格:13.30元/股。若在行权期间公司有现金分红,公司将对股票期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期限: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16年6月13日(因2016年6月10日至2016年6月12日为非交易日,因此,本次行权起始日顺延至2016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
五、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的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六、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办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影响股票期权定价及估值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公司董事朱心宁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副总经理秦国权先生、副总经理张友铭先生、副总经理刘勇先生、财务总监杜丽燕女士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的全部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