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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6-02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7.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股票价格异动原因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面情况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担保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中国农业银行闵行支行申请4,500万元、4,200万元、4,600万元三笔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分别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9日、2016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2日、2016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4日,利率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述担保均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

3、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营业绩情况: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838,975.3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1元。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2016年6月14日,证券时报网刊登题为《新能源汽车爆发增长 铝塑膜望接力锂电池炒作》的未署名文章,涉及公司的传闻主要有:紫江企业是国内首家实现软包锂电池的封装材料“锂电池铝塑膜”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已通过ATL、光宇、力神等大型锂电池厂商认证。公司锂电池铝塑膜产品,无论是技术成熟度,还是市场推广方面都走在国内企业前列。打破了日本企业的垄断,未来前景被看好。

现就有关媒体报道传闻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目前是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创投业务为辅的产业布局。包装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产品。2015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838,975.36万元,净利润10,715.19万元;2016年1-3月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19,287.25万元,净利润4,936.48万元。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料”)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于十年前开始研发锂电池铝塑膜,目前铝塑膜的年产销量仍处于逐步放量阶段,产品在消费电子市场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在动力电池市场处于市场导入和客户认证测试阶段。2015年紫江新材料经审计的营业收入4,201.09万元,净利润-791.95万元;2016年1-3月紫江新材料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27.43万元,净利润-282.19万元。紫江新材料2015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0.50%、0.47%。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动态市盈率为 49.77倍,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比较如下(数据来源:东方财富):

注:以上数据来自东方财富网,部分公司亏损,动态市盈率为负,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研发的锂电池铝塑膜在消费电子市场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在动力电池市场处于市场导入和客户认证测试阶段,能否顺利得到市场认可尚具有不确定性。紫江新材料2015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0.50%、0.47%,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