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0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30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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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6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3.04%股份的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6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遴选,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提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告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议案序号、授权委托书相应调整外,于2016年6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6月30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30日
至201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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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披露于 2016 年4月 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三家报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 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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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21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海能源”)的书面通知,义海能源于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656,212元,增持股份数量为283,400股。相关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义海能源。本次增持前,义海能源持有公司560,017,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编号:临2015—016号):义海能源承诺将通过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近6个月累计减持金额的10%,并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二)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义海能源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履行增持承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义海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656,212元,增持股份数量为2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9%。本次增持后,义海能源直接持有公司560,300,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
四、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义海能源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义海能源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