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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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22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1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5元。

●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8日

● 除息日:2016年6月2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9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6年6月30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5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6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12,610,710.45元,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141,412,038.15元,结转到下一年度;同时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1,744,8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96,523,4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18,268,353股。

(四)扣税说明 :

1、对于持有公司非限售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代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历次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16年6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9日

4、新增无限收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6年6月3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6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方法

1、公司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宋世民,张为民,郭文奇,李仲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其指定的账户直接划转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2015年度每股收益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照实施后新股本总额418,268,353股摊薄计算的公司 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321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联系传真:021-33390011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层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