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普股份”)于2016年6月21日收到股东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宇投资”)的通知,馨宇投资于2016年6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爱普股份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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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馨宇投资持有爱普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25%;本次权益变动后,馨宇投资持有爱普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87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馨宇投资原持有爱普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该股份于2016年3月25日解除限售(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实施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馨宇投资持有公司总股数增加至3840万股(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按馨宇投资所做承诺,在解除限售后的十二个月内可减持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即不超过960万股。截至本公告日,馨宇投资已减持650万股,并计划于所余减持期限内减持剩余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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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宇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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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减持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股东馨宇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若承诺人的自然人股东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在该等自然人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该等自然人股东均从公司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该等自然人股东均从公司处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份数量占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五、本次减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普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2016-004,2016-012,2016-013)。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公司进行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7506XW)。
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普股份
股票代码:6030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4幢142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4幢142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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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 册 号:310114002019063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4幢1427室
法定代表人:朱忠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8月31日
营业期限:2009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联系电话:021-6652122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1、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朱忠兰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上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馨宇投资执行董事,爱普股份董事
2、公司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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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馨宇投资减持爱普股份股票,主要是基于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意在未来12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馨宇投资持有爱普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本次权益变动后,馨宇投资持有爱普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875%。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馨宇投资于2016年6月14日至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爱普股份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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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依据:当日收盘价的97%。
支付方式:现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的爱普股份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忠兰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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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忠兰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