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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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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二十一次更新)摘要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6版)

(三)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主要分为三步:(1)一级资产配置;(2)股票组合投资;(3)债券组合投资。

图:投资管理流程

1、主动式资产配置策略

一级资产配置确定在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目前市场情形指总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证券的比例,一级资产配置是投资获利的决定性因素。从国内外情况来看,资产配置对总收益的贡献度超过80%,对收益的波动解释超过90%。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管理遵守三个原则:(1) 基本原则,投资者规避风险并对风险投资要求以风险溢价形式有相应的回报;(2) 权衡原则,投资者在资产组合风险与预期收益之间权衡;(3) 风险分散原则,由于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完全消除市场的系统风险,但通过资产组合方式可以消除非系统风险,同时注意到,组合中一部分较大风险资产也许是整个资产组合的稳定器。

2、股票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程序以“基本成长动力(FGM - Fundamental Growth Momentum)”选股策略、“持续成长动力(CGDM - Continuous Growth Dynamics Matrix)” 评估体系和技术分析三大模块为核心;首先,由基本成长动力选股策略,使用反映公司近期(或中期)成长性的基本面(财务指标和预测指标)数据信息指标,筛选出反映上市公司近期成长性和盈利能力的备选股票池A;接下来,对备选股票池A中的股票,由持续成长动力评估体系,综合分析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五大动力和企业发展自身的环境因素对企业的影响,并对各上市公司的综合评分,按得分从大到小并且绝对分值大于给定分值进行第二轮股票筛选得到备选股票池B;最后,对备选股票池B中的股票,对投资股票池中的股票,深入研究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价格合理区间和持续成长能力,结合股票的市场面的价量表现以及相对大盘的表现(价格是否被低估、流动性和Beta值等),建立最优化投资组合。

图:股票投资组合构建策略

资料来源:申万菱信基金管理公司

股票选择过程及标准

在本基金的股票选择方面,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自己开发的“基本成长动力”选股工具、“持续成长动力”评估体系,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大环境下,围绕企业的高成长性、盈利能力和中长期持续发展,构建和调整股票投资组合;然后,结合市场面信息进行流动性分析、目前价格相对高低位置和相对市场的成长性等技术分析,最优化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的股票选择过程如(图5.4)所示。

3、债券投资程序

本基金债券投资主要集中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深圳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投资标的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各种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以及现金类投资品种。债券投资部分在整个基金资产配置中的比例0%至20%。

在债券投资部分,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体现债券市场战略投资与战术投资的结合,并积极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寻找有利的市场投资机会,通过债券品种的动态配置与优化配比,动态调整固定收益证券组合的久期、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投资比重,并相应调整不同债券品种间的配比,在较低风险条件下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沪深300股票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是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

中国债券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发布,首先从发布主体上保证中国债券总指数比较客观和专业;第二,本基金以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为业绩比较基准,是由于全价指数是以债券全价计算的指数值,债券付息后利息不再计入指数之中,比较科学且更切合实际。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争通过资产配置、精选个股等投资策略的实施和积极的风险管理而谋求中长期的较高收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未开通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2005年11月10日至2016年3月31日)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其中: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并由申购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该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办理规则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后执行。

申购费率为最高不超过1.5%,按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为最高不超过0.5%,按持有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6、更新了本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