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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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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的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7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东方证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81,74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

我公司目前持有东方证券14,3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71%。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可以获得5,005万元现金股利。

公司近日已收到分红款4,305万元。尚有分红款700万元未收到的原因是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以东方证券2,000万股股权质押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1.12亿元财政贴息资金,用于面向金融行业的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20),该笔分红款将在股权质押解除后到账。

上述现金股利将计入当期,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现金股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