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6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6年5月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79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混合型。《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下,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22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如适用,下同))公开发售。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进行认购。

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的销售机构为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及其他场外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网址:www.yhfund.com.cn)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基金认购的基本情况(十五)销售机构”。

办理本基金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交所网站。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