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8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8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2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8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8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9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9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融资业务,融资期限一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9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为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林州支行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9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6年7月8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9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8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忻孚”)
●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海忻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3,471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长宁区宣化路300号南塔2204B室
法人代表:张建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制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
上海忻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海忻孚资产总额为7,333.18万元,负债总额为6,354.13万元,净资产为979.04万元,2016年1-3月利润总额为67.49万元,净利润为50.6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上海忻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1)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到期续保额度;(2)在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新增担保额度。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上海忻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上海忻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8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本次担保额度为3.23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2.73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2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75,688.72万元,负债总额为323,570.23万元,净资产为252,118.49万元,2016年1-3月利润总额为9,976.37万元,净利润为7,360.9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电力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3.2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1.9亿元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为新增担保额度;(2)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新增担保额度;(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4,3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年,为到期续保额度;(4)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到期续保额度。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金融机构申请的3.2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8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博奥公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000万元。
●博奥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尚振九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5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
博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6年5月31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38,971.98万元,负债总额为21,695.74万元,净资产为17,276.24万元;2016年1-5月利润总额为-633.55万元,净利润为-643.8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博奥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博奥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博奥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同意中孚电力为博奥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6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9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新世纪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
●新世纪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
法人代表:张继宪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燃气热力管网工程施工等。
新世纪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6年5月31日,新世纪公司资产总额为25,084.58万元,负债总额为12,384.39万元,净资产为12,700.19万元;2016年1-5月利润总额为520.95万元,净利润为520.9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新世纪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新世纪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新世纪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同意中孚电力为新世纪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6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9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6亿元。
●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刘海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6年5月31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98,389.93万元,负债总额为74,355.41万元,净资产为24,034.52万元;2016年1-5月利润总额为477.02万元,净利润为477.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同意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6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9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安阳高晶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51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住 所: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29,676.912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
安阳高晶(原名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2016年5月更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93,894.14万元,负债总额为82,154.02万元,净资产为11,740.12万元;2016年1-3月利润总额为1,059.75万元,净利润为794.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林丰铝电为安阳高晶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此笔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安阳高晶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林丰铝电为安阳高晶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9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为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原名林州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2016年5月更名)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碳素”)
●本次安阳高晶为立信碳素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立信碳素实际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为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林州支行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
住 所:姚村镇上陶村
法人代表:张华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碳素、铝产品。
立信碳素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6年5月31日,立信碳素资产总额为8,260.42 万元,负债总额为3,019. 20 万元,净资产为5,241.21 万元;2016年1-5月利润总额为 227.97 万元,净利润为170.9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安阳高晶为立信碳素在建设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立信碳素为该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此融资贷款主要用于补充立信碳素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安阳高晶为立信碳素提供的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同意安阳高晶为立信碳素在建设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3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21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0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3.8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6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6-09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8日9点整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8日
至201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会议登记方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6年7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9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2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为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林州支行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