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6-027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6月22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报告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后到期。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董意见:同意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此举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辛笛、牟伟刚和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16-028)。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报告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到期。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董意见: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此举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辛笛、牟伟刚和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16-028)。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三、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的报告
为推动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转型发展,公司拟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禾电子”)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恒禾电子拟一次性向海南航空支付4.03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海南航空112亿个金鹏积分。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此举有利于推动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的转型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辛笛、牟伟刚和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029)。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四、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报告
为推动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转型发展,公司拟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海南航空拟以4,874.16万元人民币向恒禾电子转让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此举有利于推动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的转型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辛笛、牟伟刚和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030)。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7月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6-028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7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报告》,根据前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6年2月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6年7月7日到期,公司已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办理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后到期。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确认以下文件中的信息未发生改变:(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进一步确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准仍然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6-029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拟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禾电子”)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恒禾电子拟一次性向海南航空支付4.03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海南航空112亿个金鹏积分。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系公司重要股东,恒禾电子受海航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董事辛笛、牟伟刚、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拟向恒禾电子一次性销售价值4.032亿元人民币的金鹏积分,有利于公司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的深度推广,提高金鹏俱乐部品牌影响力,增加公司辅营收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航空客货运,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恒禾电子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协议约定,恒禾电子拟一次性向海南航空支付4.03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海南航空112亿个金鹏积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峰
注册资本:1,115,180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
2、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法人代表:陈文理
注册资本:1,135,000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侯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
3、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法人代表:刘涛
注册资本:41,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空票务销售代理(以上两项凭民航管理局意见经营);航空服务咨询;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建材、水产品、礼品、酒店旅游产品的销售代理(食品除外);保险兼业代理服务(人身意外险、航空旅游不便险、机动车辆险);旅游景点门票销售代理、商业活动门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
4、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14层
法人代表:高娣
注册资本:81,173.4503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网络工程,网站开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电话信息服务),机电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零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香水、礼品、工艺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预包装食品的零售。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
三、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海口市长怡路19号天海花苑综合楼二层
4、法人代表:刘涛
5、注册资本:20,120万元
6、经营范围: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维护、销售及技术咨询;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以上涉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基金、典当等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机票代理;酒店预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会展服务;销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劳防用品、工艺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金银首饰、珠宝首饰、消费器材、钟表、眼镜、汽车装饰品、母婴用品、宠物用品及网上销售。
7、股东及股权结构
■
8、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恒禾电子经审计总资产为20,45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3.64万元人民币;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332.6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3.59万元人民币。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恒禾电子一次性向海南航空支付4.03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海南航空112亿个金鹏积分。恒禾电子确保所销售的非航金鹏积分的运营符合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现有运行规则。
3、定价政策:此次定价充分考虑航空积分成本、历史积分销售价格等因素,结合公司航空运输成本、人工服务成本、积分销售成本等航空积分成本主要构成因素,同时参照航空里程销售历史价格及大宗采购,经双方友好协商,海南航空拟以0.036元/个积分的交易单价向恒禾电子销售112亿个金鹏积分。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次性向恒禾电子出售价值4.032亿元人民币的金鹏积分,有利于提升金鹏俱乐部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金鹏俱乐部跨越式发展,为未来进一步挖掘金鹏俱乐部非航业务的潜在价值奠定基础,增加公司辅营收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此举有利于推动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的转型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购买金鹏积分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6-030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
特许经营权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拟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禾电子”)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海南航空拟以4,874.16万元向恒禾电子转让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系公司重要股东,恒禾电子受海航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董事辛笛、牟伟刚、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向恒禾电子转让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金鹏俱乐部非航积分业务,有利于公司金鹏俱乐部的发展,提升金鹏俱乐部的品牌影响力,降低金鹏俱乐部运营成本,为未来进一步挖掘金鹏俱乐部非航业务的潜在价值奠定基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航空客货运,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约定,海南航空拟以4,874.16万元向恒禾电子转让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峰
注册资本:1,115,180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
2、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法人代表:陈文理
注册资本:1,135,000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侯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
3、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法人代表:刘涛
注册资本:41,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空票务销售代理(以上两项凭民航管理局意见经营);航空服务咨询;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建材、水产品、礼品、酒店旅游产品的销售代理(食品除外);保险兼业代理服务(人身意外险、航空旅游不便险、机动车辆险);旅游景点门票销售代理、商业活动门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
4、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14层
法人代表:高娣
注册资本:81,173.4503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网络工程,网站开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电话信息服务),机电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零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香水、礼品、工艺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预包装食品的零售。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
三、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海口市长怡路19号天海花苑综合楼二层
4、法人代表:刘涛
5、注册资本:20,120万元
6、经营范围: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维护、销售及技术咨询;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以上涉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基金、典当等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机票代理;酒店预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会展服务;销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劳防用品、工艺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金银首饰、珠宝首饰、消费器材、钟表、眼镜、汽车装饰品、母婴用品、宠物用品及网上销售。
7、股东及股权结构
■
8、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恒禾电子经审计总资产为20,45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3.64万元人民币;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332.6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3.59万元人民币。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海南航空拟以4,874.16万元人民币向恒禾电子转让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该交易不影响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运营的独立性,海南航空有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金鹏俱乐部基础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恒禾电子对于金鹏非航积分的日常运作需符合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现行运营规则。
3、定价政策: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年)第107号《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预估市场价值为4,874.16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恒禾电子转让2016年至2025年10年独家特许经营金鹏俱乐部非航积分业务,有利于公司金鹏俱乐部的发展,提升金鹏俱乐部的品牌影响力,为未来进一步挖掘金鹏俱乐部非航业务的潜在价值奠定基础。
六、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此举有利于推动海南航空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的转型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公告编号:2016-031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8日
至201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6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2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东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7月7日17:00前到海航大厦5层西区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5 层西区
联系电话:0898-66739961
传真:0898-66739960
邮编:570203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