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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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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3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8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2015年8月25日开始停牌、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以来,公司组织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完成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次资产重组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并于2016年2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文件,2016年4月29日对2016年4月1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作出了回复。

公司会同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协商,就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鉴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类金融、股权投资业,其行业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因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孔丽、屈晓云、王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与交易对方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

因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孔丽、屈晓云、王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参见《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1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现就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资产重组背景和目的

公司顺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基于现有的房地产业务和旅游服务业板块,向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第三方金融服务等轻资产金融业务拓展,致力于打造一家集合金融支持、地产开发和旅游服务的城市综合运营商。

(二)重组方案

1、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集团”)以及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所持有的苏高新创投集团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交易完成后的标的资产有关项目建设以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他费用的支付。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2、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公司向苏高新集团以及国资公司合计支付89,879,265股上市公司股份和36,595.00万元现金对价以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支付标的资产对价款的具体方式如下:

3、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12,600.00万元,主要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交易完成后的标的资产有关项目建设以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按照本次发行底价8.57元/股计算,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1,388,564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二、公司在推进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本公司为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展开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并且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证。

2015年8月25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开始停牌;2015年9月10日,公司进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方案及细节进行充分的论证、沟通,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2012号)。根据《审核意见函》的相关要求,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公告进行了回复,并对预案及预案摘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3日复牌。

201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苏州市国资委转来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下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苏州高新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4号), 同意苏州高新按董事会决议进行资产重组并发行股票。

2016年2月1日,苏州高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中通苏评报字[2015]第198号)已获得江苏省国资委备案,并已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苏国资评备4号)。

201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6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6年2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2016年3月3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6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73号),2016年4月29日,公司对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并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2016年6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申请。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及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筹划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会同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协商,就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鉴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类金融、股权投资业,其行业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按照既定战略发展方向,推动产业转型,在夯实主业基础上,加大其他产业投资力度,逐步形成旅游、地产、环保及金融投资四大产业格局。

四、终止资产重组并撤回本次重组申请文件的审议情况

2016年6月21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6年6月23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上述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互动交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将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将有关通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届时将针对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申请文件的具体事宜,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13:00-14: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交易对方代表孔丽、董事会秘书宋才俊、财务总监茅宜群、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尹宝亮。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注册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公司欢迎有意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通过公告所附的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所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熊燕

联系电话:0512-67379026

传 真:0512-67379060

邮 箱:szgx600736@sndnt.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8日

至201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做的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7月5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7月5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15163

联 系 人:熊燕

联系电话:0512-67379026

传 真:0512-6737906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江苏银行

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批文号:证监许可【2016】1181号。

截止目前,公司持有江苏银行66,857,649股股票,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0.64%,初始投资金额为7,17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