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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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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3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6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单9份,收回有效表决单9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新增2016年度与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长邱玉英女士担任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3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公告编号:2016-015),同意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2、预计2016年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新增2016年度公司与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汉力”)采购设备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新增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郭启荣

注册地址:台湾省新北市汐止区茄安路176号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阀类制造业(CA02050)、机械设备制造业(CB01010)、污染防治设备制造业(CB01030)、其他机械制造业(CB01990)、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CC01010)、机械批发业(F113010)、其他机械器具零售业(F213990)、能源技术服务业(IG03010)

关联关系: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高管邱玉英女士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新台币58,501.17千元,净资产为新台币47,508.60千元;201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6,076.88千元,净利润为新台币-2,241.13千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台湾汉力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台湾汉力之间的《年度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依生产需求向乙方开立采购订单,订单经乙方盖章并签字或经乙方盖章确认后回传至甲方处,订单所代表的该具体买卖合约即成立生效。若乙方对订单内容做出任何更改或自甲方发出订单后48小时内未盖章确认回传给甲方的,则此订单自动失效。

2、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变更包括工程图面、材料与规格、包装方法及供应品之交货时间、地点等事项。

3、上述变更倘若影响到供应品成本或交货时间,甲方将秉持公平原则调整采购价格与交货时间。

4、价格:以FOB(Incoterms 2010)报价,具体价格(含计价币种)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年度报价或订单上约定的价格为准。

5、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书面订单或单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准。

6、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均占比重都较小,对公司当期及日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六、相关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1、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2、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3、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经我们独立董事充分商讨后,认为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3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6年6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简报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苏忠辉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本次会议由周全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