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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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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5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大股东孙世尧先生于2015年9月10日与中泰证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三方)》,质押其持有公司限售股10,000,000股(因前期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数相应变更为22,000,000股)。因上述交易中的质权人类型信息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调整为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对原质押股份在同一交易日进行解押与再质押操作。调整后,孙世尧先生与中泰证券及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股票质押标的的证券性质、质押股数、融资金额、融资到期日、融资利率等均未发生任何变化,与原交易协议完全一致,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

质权人变更手续于2016年6月16日办理完成。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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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因公司2016年4月18日完成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11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3%,累计质押股份101,310,000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86.56%,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权人类型信息调整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