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事项需在具备条件后签订正式协议并经过内部决策机构和外部审批机关的批准。合作事项尚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近日与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签约双方简介
妈湾公司是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电力开发建设及电厂生产经营,现主要运营妈湾发电厂,在低碳能源供应及能源梯级利用方面具有优势,可以提供优质低价的能源并提供综合资源利用解决方案。
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出资设立,于2011年7月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圳中兴金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金云”)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定位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项目投资与运营的一家专业公司,在IDC建设及运营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和丰富的经验。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中兴金云代为执行本项目。
二、协议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双方拟在妈湾公司能够提供低价优质能源供应和综合资源利用的区域内,共同投资建设前海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为前海合作区、蛇口自贸区的金融与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快捷、高效、节能的数字化服务,实现绿色能源与互联网的高度融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预计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签订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秉持开拓创新的精神,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通过创新的合作方式,探索“互联网+低碳能源”的新型解决方案,实现能源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事项需在具备条件后签订正式协议并经过内部决策机构和外部审批机关的批准。合作事项尚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合作事项涉及具体投资,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具体投资事宜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