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6-05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21,70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7月7日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2日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2010年3月22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批准。
2、201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10年3月30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25万份股票期权,其他150万份期权为预留股票期权。
3、经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以2013年6月28日为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对符合行权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的981.65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公司董事杜军先生、苏严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祝永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博先生、胡功允先生、陈其茂先生、徐春敏先生、张席妮女士、王飙先生,财务总监张美女士等10人本次行权所获得的合计283.78万股股份按相关规定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其余83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得的697.874万股股份,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要求自愿按行权后数量的30%(2,093,622股)锁定三年(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其余70%无锁定期。上述事项具体内容烦请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B003版、上海证券报A33版、证券时报 B28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2016年5月31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93,137,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158,627,554.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上述利润分配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B037版;上海证券报71版;证券时报B84版、证券日报D17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锁定的股份总数由209.3622万股变更为272.1709万股。
二、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登记解锁情况:
1、2015年7月3日,对经公司董事会申请的公司以2012年7月2日为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对符合行权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行权所获得的587.92万股股份中,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要求自愿按行权后数量的30%(176.376万股)锁定三年的股份解锁并上市流通,上述事项具体内容烦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B015版、上海证券报52版、证券时报B52版、证券日报C1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上述股份解锁并上市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由4,424,310变更为2,131,422股(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每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该部分股票数量变更为2,770,849股)。
2、2015年6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6月29日;2015年8月31日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50,5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由2,131,422股变更为9,381,922股(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每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该部分股票数量变更为12,196,499股)。
3、2016年6月17日,对经公司董事会申请的公司以2013年3月28日为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行权所获得的12.6万股股份中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要求自愿按行权后数量的30%(3.78万股,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每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该部分股票数量变更为49,140股)锁定三年的股份解锁并上市流通,上述事项具体内容烦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B041版、上海证券报64版、证券时报B4版、证券日报D44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上述股份解锁并上市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由9,381,922变更为9,344,122股(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每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该部分股票数量变更为12,147,359股)。
三、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1、2013年3月,公司两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547,951,485股。
2、2013年4月11日,公司公告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除2013年3月份行权的两名激励对象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109,489,497元(含税);向除2013年3月份行权的两名激励对象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712,185,731股。
3、2013年5月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股份6,3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均为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75,485,731股。
4、2013年6月28日,公司93名激励对象的981.65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85,302,271股。
5、2014年9月5日,公司1名激励对象的35.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85,653,271股。
6、2015年3月5日,公司1名激励对象的23.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85,887,271股。
7、2015年8月,公司完成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发行,并于2015年8月3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合计7,250,500股人民币普通股(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每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该部分股票数量变更为9,425,650股),均为有限售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93,137,771股。
8、2016年5月31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93,137,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158,627,554.2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793,137,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031,079,103股。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21,70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
本次限售流通股股东名单请详见附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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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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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剩余限售股数量为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实施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形成的限售股。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5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军、祝永华、苏严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童建新、陈保华、单伟光、王玉民、曾苏、费忠新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军、祝永华、苏严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童建新、陈保华、单伟光、王玉民、曾苏、费忠新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军、祝永华、苏严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童建新、陈保华、单伟光、王玉民、曾苏、费忠新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为确保公司业务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经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信期限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二、三、四、五均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6-05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其它情况均未改变。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5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1,518.94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496.1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0,788.96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326.80万元,发行价格未发生变化。
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1,496.14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493.1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0,326.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265.99万元,发行价格未发生变化。
2016年5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进行了调整,增加“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同时,发行数量也进行相应调整。
2016年6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15.44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9,602,324股。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6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其它情况均未改变。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5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2日
至2016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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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6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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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有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机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6年7月7日至1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991096、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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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5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
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效率,理顺上市公司架构,整合内部资源,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有相关业务进行整合调整。本次整合主要是拟将在母公司经营的原料药业务转移至独立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承接和管理,从而更有利于内部责权利的明确与管理。本次调整后,制剂业务保留在上市公司母公司中,原料药转移至独立的全资子公司运营,公司将通过经营管理层的分管及内部制度的完善来实现对整合后的业务管理监督。
一、调整方案
公司原料药业务一直以来都在上市公司母公司体内,随着公司制剂业务比重不断增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提升管理效率,理顺上市公司架构,公司拟将原料药业务转移至三家独立的全资子公司运营,具体调整如下:
1、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药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川南一分厂原料药业务转由该公司承接。
2、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致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诚药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川南二分厂原料药业务转由该公司承接。
3、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立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诚药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汛桥分厂原料药业务转由该公司承接。
二、调整后的股权投资架构图
见附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内部整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生产、销售、知识产权、产品文号、质量认证、专利、管理等相关的资质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本次调整实质为内部业务及管理体系的调整,项目实施地点、人员等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本次调整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办理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设立涉及的工商、税务等各事项;
(2)确定上述资产转移至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3)办理上述事项所需要涉及的专利、质量认证、产品文号、土地、房产转移或处置等事宜;
(4)办理本次业务调整所涉及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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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5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