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49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陈镜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50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高送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51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怡球香港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6个月内无其他减持计划。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股。●
二 、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怡球(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球香港”)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票24,548万股,持股比例为46.06%。
怡球香港于2016年6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怡球资源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提议及承诺》,提议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1,012,700,000股;同时,以公司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股。
(二)怡球香港提议高送转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同时,本次高送转方案实施完毕后,增加了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
(三)怡球香港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的上述高送转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为积极回报股东,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审字[2016]005820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555,610,437.63元,资本公积1,050,981,557.55元。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认为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董事陈镜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均投了赞成票,并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除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陈镜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董事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陈镜清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怡球香港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黄崇胜先生通过太仓智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陈镜清先生通过太仓环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黄崇胜先生、林胜枝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怡球香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如下:
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5号)。怡球香港计划于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怡球资源股票不低于2500万股,同时不超过5000万股,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除上述已披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外,怡球香港未来6个月无其他减持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怡球香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6.06%,其已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在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二)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88 证券简称:怡球资源 公告编号:2016-052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2日
至2016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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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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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7月6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邮编:215434
(四)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传真:0512-53703910
(五)联系人:高玉兰、汪进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本次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四)邮政编码:215434
(五)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传真:0512-53703910
(六)联系人:汪进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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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