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2016年6月27日起,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合计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申请”的限制。原2016年3月31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6年6月27日起不再执行。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陆金所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自2016年7月1日起,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陆金所资管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在陆金所资管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

注:投资者通过陆金所资管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期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不设金额级差。

二、 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6年7月1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陆金所资管网上交易定投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陆金所资管网上交易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定投费率最低为“1折”的优惠费率,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陆金所资管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定投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不收取定投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网址:http://www.bocim.com

四、 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