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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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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2016-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3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低于12.1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2.06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超过13,147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3,266万股。

一、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总股本876,780,49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公告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 截至目前,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和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2.17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3,147万股;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低于12.1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2.06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17元/股-0.11元/股)/(1+0%)=12.06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超过13,147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3,266万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1,600,000,000.00元÷12.06元/股

=13,266万股(向下取整)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