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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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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2016-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61号文核准,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亿元。

2016年6月2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記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7.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6月28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6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