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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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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36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4.9亿元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公司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设立。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5年5月18日)后我国A股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确定本次调整发行价格的调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8日;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4.57元/股”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截至本次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8.8349元。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8.8349×90%=16.9514元/股,即调整后发行价格为16.96元/股(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交易对价942,351.88万元,按照本次调整后发行股份价格16.96元/股计算,本次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383,537,509股调整为555,631,910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住所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37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4.9亿元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监事会认为,设立财务公司进行集中和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控,实现资金高效配置和动态头寸调控,增强整体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高资金风险管控水平,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费用。财务公司可以实现内部资金融通,集中管理公司内部闲置资金,减少对外融资额度和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整体价值。财务公司推进产融结合,完善战略布局,立足于公司内部企业、行业特点和客户群体,具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低成本优势,可以有效满足集团进一步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投融资渠道、强化资本运营的战略要求。财务公司能提供多样化的中介服务,围绕核心产业链开展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财务融资顾问等金融业务,拓展服务领域,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

二、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5年5月18日)后我国A股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确定本次调整发行价格的调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7日;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4.57元/股”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截至本次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8.8349元。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8.8349×90%=16.9514元/股,即调整后发行价格为16.96元/股(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根据本次交易标的交易对价942,351.88万元,按照本次调整后发行股份价格16.96元/股计算,本次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383,537,509股调整为555,631,910股。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定价基准日、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38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4.90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仍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未获批复的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其中:正泰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5.10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90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2、 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16年6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2016年6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后方可实施。

3、 关联情况说明

正泰集团持有本公司64.96%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南存辉

注册资本:15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工业区正泰大楼

营业执照号:3300001011279

经营范围为:高低压电器、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产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器元器件、仪器仪表、建筑电器、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

正泰集团持有本公司64.96%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正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南存辉先生,南存辉先生担任正泰集团董事长,同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及总裁。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3、 股权结构:

4、 经营宗旨:

以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目标,以产融结合为方向,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通过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金融产品和高效金融服务,实现内部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为成员单位和公司整体创造价值、实现价值增值。

5、 经营范围:

1)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 从事同业拆借;

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6、 财务公司董事会与经营层组成

1) 财务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2) 财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财务总监、风险总监。总经理由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风险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风险总监将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从金融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

3) 财务公司日常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

4)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财务公司董事长担任。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投资的参与方均为现金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投资设立,可以有助于本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提升资金管理水平,有效地降低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控制为杠杆,辅之以一定的投资手段和融资功能,可以促进本公司生产要素配置的集约化、合理化和产出效益最大化。

财务公司的设立还可以有效满足本公司进一步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投融资渠道、强化资本运营的战略要求。为本公司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中介服务,满足本公司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书面认可,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公司与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此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此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坏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3、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七、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设立财务公司进行集中和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控,实现资金高效配置和动态头寸调控,增强整体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高资金风险管控水平,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费用。财务公司可以实现内部资金融通,集中管理公司内部闲置资金,减少对外融资额度和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整体价值。财务公司推进产融结合,完善战略布局,立足于公司内部企业、行业特点和客户群体,具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低成本优势,可以有效满足集团进一步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投融资渠道、强化资本运营的战略要求。财务公司能提供多样化的中介服务,围绕核心产业链开展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财务融资顾问等金融业务,拓展服务领域,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

八、 备查文件

1、 正泰电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正泰电器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

4、 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39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价格由24.57元/股调整为16.96元/股;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383,537,509股调整为555,631,910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1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6.80元/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264,705,882股调整为不超过267,857,142股。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

(1)向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投资”)、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和”)、Treasure Bay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Treasure Bay”)、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祥投资”)、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景投资”)、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彤鸿璟”)等7家企业及南存辉等17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开发”)85.96%的股权。

(2)向南存辉等47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祥如”)100%股权,向徐志武等45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展图”)100%股权,向吴炳池等45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逢源”)100%股权,向王永才等16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库”)100%股权;乐清祥如、乐清展图、乐清逢源、杭州泰库合计持有正泰新能源开发14.04%股权。

同时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0,000.00万元,不高于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拟投入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国内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智能制造应用项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上市公司于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29日、2016年6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设有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一) 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5年5月18日)后我国A股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定价基准日、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确定本次调整发行价格的调价基准日为召开调价的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8日;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4.57元/股”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截至本次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已于本次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之前实施完成,因此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无需再考虑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8.8349元。

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8.8349×90%=16.9514元/股,即调整后发行价格为16.96元/股(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二) 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交易对价942,351.88万元,按照本次调整后发行股份价格16.96元/股计算,本次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383,537,509股调整为555,631,910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16年5月31日,梁望与朱信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梁望向朱信敏转让其所持有的乐清逢源57,089.00元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9,924.60元,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同意函。2016年6月16日,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梁望与朱信敏之间无关联关系,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定价。公司将与各交易对方重新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结果确定。

三、上市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

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1,314,906,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62,981,277.00元。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6-022)详见2016年5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底价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 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底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底价。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一) 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30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7.00元/股。

201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至16.8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7.00元/股-0.2元/股=16.80元/股。

(二) 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按照本次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6.80元/股计算,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264,705,882股调整为不超过267,857,142股。

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结果确定。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底价调整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和修订,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16-04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5日

至2016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6年6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吴炳池、林黎明、徐志武、陈国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会议地点或传真方式办理。

3、 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4、 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5、 联系方式:0577-62877777-9353/9359 传真号码:0577-62763701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2、 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