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28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6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7亿元人民币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重庆市扶贫基金会捐赠人民币现金75万元。
本次公司对外捐赠事宜尚需报经重庆市国资委批复后,按照重庆市国资系统精准扶贫实施计划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29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公司拟出资人民币7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元整)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180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其预期收益与观察期或观察日结束后,一周期限品种SHIBOR的拆借利率挂钩。
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已于2016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28)》)。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该行与我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中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期限180天,预计年化投资收益率(以下简称“利率”)确定方式如下:
1、利率为“MAX(0,挂钩指标+1.41%)”(年率),其中含银行收取的固定管理费0.1%(年率)
2. 挂钩指标:一周期限品种SHIBOR的拆借利率(观察日SHIBOR官方网站www.shibor.org上公布的1周SHIBOR的水平)
3. 观察日:委托认购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将本产品资金分为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两部分,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产品收益由银行对基础存款运用和衍生交易运作产生的收益综合构成。本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即: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其预期收益与观察期或观察日结束后,一周期限品种SHIBOR的拆借利率挂钩。公司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由银行一次性兑付,银行将公司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可提前至节假日前第一个共同工作日提前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中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中国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低风险产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2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