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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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7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于更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撤回及重新申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撤回及重新申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7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根据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其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高效的推进,经与西南证券协商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与西南证券的保荐承销协议,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承销工作。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更换保荐机构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7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及重新申报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及重新申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843号)。

2016年2月 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43号)。

2016年4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43号)。

二、公司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 策程序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高效推进,经与西南证券协商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的议案》,决定更换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在完成变更保荐机构的程序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重新申报。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7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7月14日在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3日15:00—2016年7月14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5:00至2016年7月14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6年7月7日(星期四)。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2、《关于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及《关于撤回及重新申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议案1、议案2关联股东赵国栋、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刘展成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6年7月12日、13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年7月13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议案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队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5:00至2016年7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853955

传真:(010)68853502(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