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
销售机构为旗下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招商银行、国信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国信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应遵循招商银行、国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招商银行、国信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站:www.guosen.com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