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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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6-052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乙方”)签署了总对总《合作框架协议》,在自愿、互利、共赢的共识下,就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合作。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法人代表:吴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07日,是“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人保财险是国内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在非寿险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着非寿险市场的发展。公司主要经营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在大型商业风险、政府采购、行业统保等集中型业务以及车辆保险、家财险等分散型业务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二、协议签署目的

甲乙双方坚持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为甲方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通过双方签署框架协议,使甲方所有4S店及维修连锁店和乙方的各分支机构都可以适用(以下简称“总对总”)的合作模式,协助双方实现如下目的:

1、建立和完善甲方4S店及维修连锁店“一站式”服务功能,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保险业务有序开展,提升双方收益和品牌价值。

3、通过总对总合作,提升甲方4S店及连锁汽车服务与乙方分支机构的合作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签订总对总协议支持甲方4S店及维修连锁店开展保险业务的深度合作,甲方优先向客户推荐乙方车险产品,提高甲方4S店及维修连锁店相关效益。

2、甲方选择乙方为总对总保险的合作伙伴,认可经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的乙方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包括条款、费率等)和服务体系。结合市场及品牌战略,乙方可为甲方开发客户需求的专属保险产品组合。

3、乙方积极向甲方以外的合作伙伴推广甲方旗下的亚夏品牌及产品,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推广所需的宣传资料与物品,并根据乙方业务推行进度和业绩,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细节及深度。

4、乙方同意甲方4S店及维修连锁店参加“i保养”项目,甲方要积极帮助乙方推广此项目,服务更多客户,提升乙方市场份额。

四、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中国人保的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保险业务水平,从而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短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