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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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票为2,07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52%。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2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5日。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办理解除锁定相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的解除锁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情况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19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085万股(因员工自愿放弃及离职原因实际授予2080万股);预留11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5年6月24日登记上市。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6年6月13日进行了授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0日、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情况

公司2016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2人,可解锁股数2,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52%。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其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激励限制性股票5万股,本期如考核“良好”以上可解锁2万股),不予解锁。可解锁人员名单及股数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情况

1、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票为2,07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52%。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2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5日。

4、具体解除锁定人员及对应股数信息如下:

5、上表中刘占军先生、沈大凯先生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锁定,解除锁定后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6、上表中于琳女士、张全礼先生、张翼飞先生、宋廷九先生已于2016年4月退任公司高管职务,其持有的解除锁定股份至其离任六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股票激励股票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具体变化情况以最终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的股本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6月2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张锋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40,629,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31,213,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415,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4,184,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768,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415,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5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美国质子厂商Provision Healthcare及合资建立Provision China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刘占军先生回避表决,合计8,883,793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1,231,745,545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1,745,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0,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伟东、陈笑雨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