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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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50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210号上海宏泉丽笙酒店会议中心二楼海棠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其中48,691,587股为无表决权股份,其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9,286,25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周侠先生、董事叶永佳先生、于东先生、吴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秦永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谢忠信先生、监事金蕾女士、王一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付欣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2、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刘从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