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3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16%)下发给我公司的《关于提交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现我司提交在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万通地产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内容为:审议万通地产以301,524,785.44元的交易对价出售杭州万通杭昀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6- 03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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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6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1.16%股份的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以301,524,785.44元的交易对价出售杭州万通杭昀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6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7月11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1日
至2016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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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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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