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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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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3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大智慧关于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编号:临2016-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进行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市前海博盈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大智慧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6-039)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3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人数3人,实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大智慧关于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编号:临2016-038)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3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大智慧”)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本着向客户提供优质、创新、便捷服务的宗旨,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目标,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友好、互利的基础上,开展长期、全面、深入的互联网业务合作,并致力于成为互联网金融深度合作的典范。

●因湘财证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林俊波女士曾任大智慧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于2015年10月15日任职到期,截至目前其离任尚未超过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公司与湘财证券在2016年10月15日前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业务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注册资本:319725.59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内开展上述业务)。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第2-21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二)本次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因湘财证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林俊波女士曾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于2015年10月15日任职到期,截至目前其离任尚未超过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公司与湘财证券在2016年10月15日前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业务合作协议》尚需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经双方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批准后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就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合作宗旨

大智慧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关注证券投资服务领域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并重视行业变革所带来的新的发展机会。双方本着规范发展,长期发展,共同发展的思路,决定在2015年战略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加大合作力度,经公司与湘财证券协商,就后续业务合作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明确并拟继续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二)合作范围

1、湘财证券在大智慧网站或大智慧其他平台投放广告,湘财证券委托大智慧提供广告设计和策划;

2、大智慧根据湘财证券的需要向湘财证券客户提供软件服务;

3、大智慧根据湘财证券的需要向湘财证券提供软件开发及系统维护服务;

4、大智慧在其网站或大智慧其他平台嵌入湘财证券的网上开户程序链接或开户二维码,便于客户开立湘财证券股票、基金、理财等证券类账户;

双方逐步探讨并优化导流的方式,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给客户提供最好的客户体验。

(三)合作期限与费用结算

1、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2、每个季度双方统计湘财证券业务宣传的广告投放量、湘财证券客户使用大智慧软件的数量和大智慧为湘财证券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等,经双方确认后,由大智慧出具付款通知书,湘财证券按季度向大智慧支付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系双方本着向客户提供优质、创新、便捷服务的宗旨,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目标,双方利用战略合作的方式,通过大智慧的平台优势,结合湘财证券的技术平台和业务布局,拓展湘财证券的客户资源,同时也为大智慧客户的证券投资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增加客户黏性,沉淀更多优质客户。本次《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3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标的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4、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额度及审批程序

1、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品种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6-03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揽海路799弄崇明金茂凯悦酒店沙龙4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8日

至2016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2016.sse.com.cn/。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6、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张龙、孙雨洁

7、登记时间:

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15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2016.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本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4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文件要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了“三证合一”,并取得了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4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于2015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字151646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41)。

2015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5]147号)。公司涉嫌违法证券法律法规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公司和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85)。

2015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本案召开了听证会。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