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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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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6-03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审理终结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案件原告

● 涉案的总金额:保证金及利息合计151,670,870.34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其持股20%的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腾公司”)融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已履行连带担保责任,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2016-010)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2016-028)),新能源公司就此担保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新能源公司代偿部分依法追究惠腾公司赔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新能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6-032)。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16)京03民初47号),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

1、被告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亿五千一百六十七万八百七十元三角四分,于判决生效七日内执行清;

2、驳回原告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备案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