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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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29号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的董事4人,董事长蒋锡培先生、董事蒋华君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武建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董事长张希兰女士、董事卞华舵先生、蒋国健先生、汪传斌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长许国强先生、监事陈金龙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蒋承志先生、毛建强先生、陈静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万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管有朱长彪先生、张新林先生、孙录先生、蒋苏雯女士、甘兴忠先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建文、黄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8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远东福斯特的信贷业务提供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远东福斯特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信贷业务,信贷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对上述信贷业务进行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8亿元担保,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4亿元担保(注:额度包括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之前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不需要单独审议。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6-051)。

公司审议通过的远东福斯特担保额度共计12亿元,本次对远东福斯特的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远东福斯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远东福斯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远东福斯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远东福斯特作为在公司“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产业链上储能及交通领域终端用户的强有力布局的重要子公司,本次申请信贷是为了满足远东福斯特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确保远东福斯特的持续稳健发展,确保远东福斯特持续提升行业地位,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储能领域的产品和市场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福斯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远东福斯特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8,4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09%,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