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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1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16-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1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建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 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会议,审议停止该投资。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48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8元/股,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5,303,348.3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696,651.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众环验字(2015)010040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相关产品承诺保本,产品期限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募投项目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议案规定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除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及决议等文件,对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通过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本保荐机构认为:

1、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聚隆精工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四、其他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议案规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决策除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 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会议,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其他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隆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 年7月19日(星期二)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9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3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201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应在2016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阮懿威、曾柏林

联系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32222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2、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75”,投票简称为“聚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