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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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产业化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6-019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产业化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是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共同推进中国冠鲤和吉鲤产业化的排他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研究成果形成的产业化规模和进度应由市场来决定,政府部门对产品上市的行政许可可能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目前尚无法预测本次合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带来的影响。

一、合作协议情况介绍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2日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水生所”)签订了《中国冠鲤、吉鲤产业化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及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合作开发方式,共同推进中国冠鲤和吉鲤的产业化。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中科院水生所是从事内陆水体生命过程、生态环境保护与生物资源利用研究的综合性学术研究机构。其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是,面向国家在水环境保护、渔业可持续发展和微藻生物能源利用方面的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内陆水体生命过程、生态环境保护与生物资源利用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科技问题,着力重大理论创新和核心技术突破,强化创新价值链的延伸,在水环境保护、淡水渔业和微藻生物能源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中科院水生所自成立以来,共取得科研成果近600项,自1981以来有130多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领衔主持了一大批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科技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国家项目,形成一批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或在应用上有广阔前景的研究成果,编著出版专著120多部,发表科学论文近4500余篇。中科院水生所先后拥有10位中国科学院院士,现有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68人。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战略和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及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合作开发方式,建立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养殖鱼类生物技术产业化试验基地,重点解决中国冠鲤和吉鲤产业化相关的重要科技和生物安全问题,共同推进中国冠鲤和吉鲤的产业化。

2、合作内容

公司和中科院水生所通过技术合作开发方式,共同完成中国冠鲤和吉鲤的研发、试验、认证和产业化。

公司负责养殖鱼类生物技术产业化试验基地建设,提供四倍体鲤亲本以及其亲本的人工繁殖、产业化应用等。

中科院水生所负责制定本项目的试验方案和技术路线、品系选育,并提供冠鲤品系亲本等。双方均为用这两个品种研发吉鲤的排他性唯一合作伙伴。

3、保密与成果归属

涉密人员对涉及本项目的全部技术和信息需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各自形成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归各自所有。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有偿优先使用权。

对于在本项目合作研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所有权为双方共同所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公司利用该项研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所有权由本公司享有。中国冠鲤、吉鲤等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市场化的后续合作或转让、实施等另行协议约定。

4、合作期限

双方技术合作期限暂定为四年。合作期满,双方继续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5、生效条款

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2016年7月2日已签署。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冠鲤、吉鲤是运用生物技术手段,通过多年的筛选、提纯与选育而培育出来的新一代优良品种。具有食性广、抗逆性强、生长速度快等特点,是国家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战略和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国家重大生物技术工程项目。

公司和中科院水科所发挥各自领域内的优势,以中国冠鲤和吉鲤的产业化为基础,通过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方式不断提升公司水产主业发展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所涉及的研究成果已经过试验获得成功,所涉及研究成果形成的产业化规模和进度应由市场来决定,政府部门对产品上市的行政许可可能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目前尚无法预测本次合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带来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中国冠鲤、吉鲤产业化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