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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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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6年付息公告

2016-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3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沪世茂MTN002,债券代码:101574005)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付息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5沪世茂MTN002

4、债券代码:101574005

5、发行总额:15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35%

7、利息金额:80,250,000.00元

8、本期计息起始日:2015年7月10日

9、本期计息结束日:2016年7月9日

10、付息日:2016年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融资工具,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的时间足额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融资工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融资工具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268号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021-20203388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

联系人:徐晛、吴迪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谢晨燕、陈龚融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4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三证合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 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已于近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2878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刘赛飞(LIU SAI FEI)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386.1358万

成立日期:1992年7月1日

营业期限:1992年7月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本公司商标特许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玩具,钟表眼镜,照相器材,文化用品,五金交电,日用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家具,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工艺美术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批发、零售(拍卖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5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关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问题积极商讨,具体回复内容详见《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