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本公司关注到今日有媒体刊登题为《东方电气旗下一风机企业资金链断裂 欠逾两百家供应商货款》的新闻报道。
二、澄清声明
公司对媒体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东方电气新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能源)于2008年4月28日在杭州市萧山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三级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直驱式永磁风力发电机组、潮汐发电机组;电站改造技术、电站设备安装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60.1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33亿元,其中,杭州新能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46亿元,实现利润为亏损2.66亿元。
由于杭州新能源面临经营困难, 截至2015年底已连续八年出现亏损,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对于其债权债务,东方电机责成杭州新能源正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并将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醒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